长江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发生下列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业务: (1)2船7年1月1日,长江公司从大海公司购买一项商标权,由于长江公司资金周转比较紧张,经与大海公司协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款项。合同规定,该项商标权总计150万元,每年末付款50万元,三年付清。假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6%,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取得的商标权采用直线法按5年摊销。2011年1月5日,长江公司将上述专利权对外出售,实得款项28.1万元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按年摊销无形资产和确认利息费用,减值准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