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5 月 1 日,某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某一药品零售企业(连锁药店)进行检查,检查人员 发现其货架上销售的药品有地西片 10 瓶,“港药”正红花油 20 盒。,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药品 和医疗器械,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制剂”“抗生素制剂”,但未取得医疗器 械经营许可证,所经营的地西片系从区域性药品批发企业业务员手中购入,一共购入 10 瓶,“港药”正红 花油产自我国香港地区,系企业负责人专门从香港购进,但未经批准进口。同时发现该药品零售企业具有审方资 格的执业药师未在岗。 该企业销售的 “ 港药 ” 正红花油,定性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