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主要经营发电类设备及零配件的设计、生产、安装和销售,自2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及提供劳务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某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甲公司20×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甲公司 20×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8年3月31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 1.20×7年5月8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合同,向A公司销售某大型设备。该设备需按A公司的要求进行生产。合同约定:该设备应于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交货。甲公司负责安装调试,合同价款为2 000(不含增值税),开始生产日A公司预付货款1 000,余款在安装调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付清,合同完成以安装调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标志。鉴于安装调试是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必要条件,根据以往经验,该类设备安装后未经调试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比率为70%。甲公司在完成合同时确认该设备的销售收入及相关成本。 20×7年5月20日,甲公司开始组织该设备的生产,并于当日收到A公司预付的货款1 000。20×7年12月31日该设备完工,实际生产成本1 800,甲公司于当日开具发货通知单及发票,并将该设备运抵A公司。 甲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0×7年确认了销售收入2 000和销售成本1 800。 2.20×7年3月6日,甲公司与B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B公司代销零配件10 000件,协议价为每件(不含增值税)0.6,每件成本为0.4。代销合同规定,B公司按每件0.99价格销售给顾客,每季末结算,代销商品不允许退货。甲公司20×7年4月1日发出商品并开出增值税发票,价款为6 000,增值税税额为1 020。至20×7年6月8日, B公司实际对外销售2 500件商品。20×7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到B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代销零配件2 500件,甲公司依据B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确认收入1 500,同时结转成本1 000。 3.20×7年1月1日,甲公司向C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合同规定,设备价款总额400,分4年每年年末等额收取。甲公司的现销价格为363,成本为200,假定满足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条件,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在20×7年12月31日确认收入100,同时结转成本50。 4.20×7年11月1日,甲公司与D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D公司购入甲公司100件某产品,每件销售价格为15。甲公司已于当日收到D公司货款并交付银行办理收款。该产品已于当日发出,每件销售成本为12,未存货跌价准备。同时,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规定甲公司于20×8年3月31日按每件18的价格购回全部该产品,且甲公司有回购选择权。由于产品的价格持续下跌,甲公司回购的可能性极小。甲公司认为该交易属于售后回购业务,本质应该属于融资交易,不应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5.20×7年10月31日,甲公司与E公司签订协议,将一项设备转让给E公司,转让价款4440。甲公司转让设备的原价为6 000,已折旧1 000,已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00。 当日,甲公司又与E公司签订一项补充协议,将上述转让设备以经营租赁回。租期5年,年租金60,每月租金5。 20×7年11月1日,甲公司从E公司收到该转让设备,并于当日及12月1日分别向E公司支付租金5。 甲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0×7年确认了设备转让收益240及相关租赁费用10。 6.20×7年10月20日,甲公司与F公司签订一项发电机设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320。该公司自11月1日起开始该设备的设计工作,至12月31日已完成设计工作量的20%,发生设计费用40;按当时的进度估计,20×8年4月30日将全部完工,预计将再发生费用80。F公司按合同已于20×7年12月10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设计费用320。 甲公司在20×7年将收到的320全部确认为收入,并将已发生的设计费用结转为成本。 要求: 分析、判断甲公司对事项(1)至(6)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