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18年1月1日,从二级市场支付价款2 040 000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40 000元)购入某公司发行的债券,另发生交易费用40 000元。该债券面值2 000 000元,剩余期限为2年,票面年利率为4%,每半年付息一次,甲企业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资料如下: (1)2018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17年下半年利息40 000元。 (2)2018年6月30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 300 000元(不含利息)。 (3)2018年7月5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 (4)2018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 200 000元(不含利息)。 (5)2019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18年下半年利息。 (6)2019年3月31日,甲企业将该债券出售,取得价款2 360 000元(含1季度利息20 000元)。 要求:编制甲企业上述有关业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