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因开商店向借款30万元,2001年8月借款期限届至,的饭店因经营不善倒闭,于2003年10月5日将店内的冰箱、彩电等物赠与,将商店总共价值8万元的两间房子以每间5万元的价格卖与,其中知道尚欠30万元债务,不知,同日表示放弃对已到期的1万元债权,现无力清偿对的钱款。则下列有关的撤销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若于2008年3月7日知道将冰箱、彩电等物赠与的行为,则可于2009年2月5日对该赠与行为行使撤销权
B.
若于2003年12月5日知道将房间卖与的行为,于12月30日要求将房间收回,则可于2004年12月10日对该买卖行为行使撤销权
C.
若于2008年9月10日知道将房间卖与的行为,则可以对买卖行为行使撤销权
D.
若于2006年12月5日知道放弃对的债权的行为,2007年6月10日起因不可抗力3个月内无法行使撤销权,则可于2008年1月6日对该行为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