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5年3月1日~2017年1月5日发生下列与长期股权投资有经济业务: (1)甲公司2015年3月1日从证券市场上购入乙公司发行在外3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从而对乙公司能够施加重大影响,实际支付款项2000万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50万元),另支付相关税费10万元。2015年3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 (2)2015年3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 (3)2015年12月31日乙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加使乙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了134万元。 (4)2015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800万元,其中1月份和2月份共实现净利润200万元,假定乙公司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 (5)2016年3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50万元。 (6)2016年3月25日,收到现金股利。 (7)2016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900万元。 (8)2017年1月5日,甲公司将持有乙公司30%的股份对外转让6%,收到款项485万元存入银行。转让后持有乙公司24%的股份,对乙公司仍具有重大影响。 (3)关于2016年和2017年与长期股权投资有会计分录,下列各项中,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2016 年3月10日 借:应收股利 45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5 B.2016 年3月25日 借:银行存款 45 贷:应收股利 45 C.2016 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70(900×30%) 贷:投资收益 270 D.2017 年1月5日 借:银行存款 485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92 ——损益调整 81 ——其他综合收益 8.04 投资收益 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