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和司同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于2011年1月1日销售给司(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一批,价款为 2000万元(不含税)。双方约定3个月后付款。司因财务困难无法按期支付货款。至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款项,甲公司已对该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234万元。2011年12月31日司与甲公司协商,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如下: (1)司以100万元现金偿还部分债务。 (2)司以一项专利权和一批A产品抵偿部分债务,专利权账面原价为350万元,已累计摊销100万元,的减值准备为10万元,公允价值为280万 元。A产品账面成本为180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为200万元。产品已于2011年12月31日运抵甲公司,当日办理完相关手续。 (3)将部分债务转为司1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市价为5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将取得的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司已于2011年12月31日办妥相关手续。 (4)甲公司同意免除司剩余债务的40%,将剩余债务延期至2013年12月31日偿还,并从2012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4%计算利息。但如果 司从2012年起,年实现利润总额超过100万元,则当年利率上升为6%。如果司年利润总额低于100万元,则当年仍按年利率4%计算利息(与实际利 率相同)。司2011年年末预计未来每年利润总额均很可能超过100万元。 (5)司201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20万元,201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0万元。司于每年年末支付利息。 假定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或有应收金 额实际收到减财务费用,或有应付金额没有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11年12月31日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分录。 (2)编制司2011年12月31日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分录。 (4)编制司2012年I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