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注册会计师确定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200万元,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为10万元。A注册会计师实施了银行及应收账款函证程序,相关审计工作底稿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审计说明: (1)对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有往来余额的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 (2)甲公司为该银行重要客户,有业务专员上门办理各类业务。2018年2月18日,A注册会计师存甲公司财务经理陪同下将函证交予上门办理业务的银行业务专员。银行业务专员当场盖章回函。函证结果满意。 (3)差异金额3万元,小于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无须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4)该账户已全额坏账准备,不存在风险,选取另一样本实施函证。 (5)询证函被退回,原因为“原址查无此企业”。已实施替代程序,未发现差异。 (6)未收到回函,已与客户财务人员电话确认余额,无须实施替代程序。 针对上述审计说明第(1)至(6)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