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8 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如下: (1) 1 月 3 日,向证券公司存出投资款 2 000 。同日,委托证券公司购入乙上市公司股票 50 万股,支付价款 500 (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5 ),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 1.25 ,支付增值税 0.075 ,甲公司将该股票投资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3 月 20 日,收到乙上市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并存入银行的投资款专户, 3 月 31 日,持有的乙上市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为 480 。 (3) 4 月 30 日,全部出售乙上市公司股票 50 万股,售价为 600 ,转让该金融商品应交的增值税为 5.66 ,款项已收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假定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经税务机关认证,不考虑其他因素,作出相应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