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98000m2,劲性钢筋混凝土框筒结构。地下3层,地上46层,建筑高度约203m。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根据现场条件,场区内设置了办公区、生活区、木工加工区等生产辅助设施。并就临时用水进行了设计与计算。 事件二:为了充分体现绿色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应用,项目部在临建施工及使用方案中提出了在节能和能源利用方面的技术要点。 事件三:结构施工期间,项目有150人参与施工,项目部组织了10人的义务消防队,楼层内配备了消防立管和消防箱,消防箱内消防水龙带长度达20m;在临时搭建的95m2钢筋加工棚内配备了2只101灭火器。 事件四:由于工期较紧,施工总承包单位于晚上11点后安排了劲性钢结构构件进场和焊接作业施工。附近居民以施工作业影响夜间休息为由进行了投诉。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在查处时发现: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检测夜间施工场界噪声值达到60分贝。 事件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违反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记录平台上进行了公布,公布期限为6个月。公布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结合企业提出的申请和整改情况,决定将公布期限调整为4个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进行公布,公布期限也是4个月。 写出事件四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查处问题应采取的正确做法,并说明施工现场避免或减少光污染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