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17日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被民警带回派出所,对其是否是“三无”人员进行甄别,后被作为拟收容人员送往公安分局待遣所。3月20日,遭连续殴打致重伤医治无效死亡。此案发生后,三位法学博士根据立法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一封公民建议书,认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与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相抵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2003年6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这个案例引起我们那些思考?
A.
我国宪法和法律将人权细化为众多具体的权利和自由,任何人和部门都要尊重
B.
的死亡告诉我们:如发现有悖于宪法原则和精神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应当立即废止
C.
人权的保障与国家整体富强有密切关系,公民的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
D.
严守权利边界是以不侵害他人的正当权利和自由作为衡量尺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