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分析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2013 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66(全部由存货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0。假定2013年及以前适用税率为33%,预计2014年税率将变为25%。2013年发生的相关交易及事项如下: (1)年末存货成本为1600,未签订合同,预计市场售价为I220,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20。 (2)7月1日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支付买价600,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数总和法摊销。税法规定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年限、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013年末该非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420 (3)8月份为关联公司乙公司的贷款2000提供担保,约定如果乙公司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则甲公司应偿还借款本金的40%。2013年末,甲公司获悉乙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很可能无法归还上述银行借款。税法规定,担保支出购入一部分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另支付手续费3。2013年末该部分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000。 (5)因违法经营被处以罚款30,尚未支付。 (6)2013年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000。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1)根据上述资料(1)~(5),逐项计算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金额; (2)计算甲公司2013年应交所得税金额,以及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项目、“净利润”项目应列示的金额; (3)编制甲公司2013年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金额单位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