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3月31日对某生产用机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2008年3月31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5000万元,已折旧为2500万元,未减值准备;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为20年(已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折旧。为改造该固定资产领用生产用原材料5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5万元),发生人工费用200万元,更换主要部件成本1200万元;被替换部件原价为1000万元。假定该技术改造工程于2008年9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生产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寿命为1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折旧。甲公司2008年度对该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额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