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可否要求养子女支付在抚养期间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 ,现年70岁,她和丈夫没有生育孩子。30多年前,夫妇抱回一男孩回家抚养,唤名为。经精心照顾,长大成人。19岁时,夫妇为给儿子成亲,倾其所有,东挪西凑,盖了一幢两层的楼房。成亲后常因家务琐事和婆媳关系,与发生争吵。在丈夫去世后,更是变本加厉,对老母亲的生活起居不管不问,为此村邻及乡干部多次做工作都无济于事。2004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的收养关系,并要求支付在其抚养期间的生活费、教育费及其他各项开支8万元。对的诉讼请求法院是否会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