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内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就职于中国境内某互联网公司,20X9年全年从境内取得如下收入: (1)基本工资10 000元/月,全勤奖2 000元/月,岗位津贴400元/月,差旅费津贴800元/月。 (2)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奖8 000元。 (3)企业债券利息5 000元,1年期储蓄存款利息1 000元。 (4)相机被盗,获保险公司赔款4 000元。 (5)应邀到高校讲课5次,每次讲课费1 000元。 另外,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2%。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为8 000元。 需要为其第二套房支付房贷,每月支付房贷利息1 000元,有一个15岁的儿子上高中,独生子女,赡养年逾60岁的两位父母。该年6月,住院负担医药费用支出31 000元。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均已申报提交。经约定,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已知: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6 000元以内的部分,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应纳税所得额36 000元至144 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 520元;应纳税所得额144 000元至300 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 9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3.的下列收入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中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