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 11 月 20 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 83 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会构成 8 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车的小伙,老太将告到法院索赔 13 万多元。表示无。他说,当天早晨 3 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 3 辆车,而自己从第 2 辆车的后门下来。他一下车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第,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 2007 年 9 月 4 日,鼓楼区法院根据公平责任原则判处赔偿老太部分医疗费用。 问题 : 请分析上述材料并谈谈自己的看法。 答题思路 : (1) 运用道德知识分析材料中的案例,并提出自己的看法与理由。 (2) 运用法律知识分析材料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