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额为5000万元,2006年3月1日公司发行了3年期的公司债券800万元,1年期的债券500万元。2008年5月为了继续筹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一份计划再次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该方案要点如下: (1)本次拟计划发行1200万元债券,从2008年9月1日起发行。 (2)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1000万元用于引进设备和扩大生产,其余200用于弥补公司亏损。 (3)债券的利率比国务院限定的利率高1个百分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证券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计划发行1200万元债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中的200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债券的利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