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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8日,为自己的一台五羊125两轮摩托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1万元,第三者责任险5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两座每人一万元。保险期限为2007年1月20日至2008年1月19日。又花费2千元为摩托车安装了一套高级音响。 2007年8月3日晚,驾驶该车行至一路口转弯处时,因躲避其它车辆一时慌乱将摩托车撞在一棵大树上。造成大灯、转向灯、发动机机油系统、音响受损。当时由值勤交警开据了交通事故简易证明,忽视安全,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认为虽然车辆受损但是还可以行驶,当时已是深夜路上车辆很少只要多加注意不会发生问题的。于是就又继续将到了修理厂。但是在保险公司对出险车辆进行查验时发现,由于撞发动机内的机油漏光,造成发动机内壁磨损严重,发动机总成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