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 %; 2014 年 12 月甲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 1 ) 12 月 1 日,甲公司与 A 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商品协议。协议规定,甲公司以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 A 公司代销 W 商品 100 件, A 公司对外销售价格为每件 3 ,未出售的商品 A 公司可以退还给甲公司;甲公司按 A 公司对外销售价格的 1 %向 A 公司支付手续费,在收取 A 公司代销商品款时扣除。该 W 商品单位成本为 2 。 12 月 31 日,甲公司收到 A 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已对外销售 W 商品 60 件;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价格 180 ,增值税税额 30.6 ;同日,甲公司收到 A 公司交来的代销商品款 208.8 并存入银行,应支付 A 公司的手续费 1.8 已扣除。 ( 2 ) 12 月 5 日,收到 B 公司退回的 X 商品一批以及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回相关证明,销售价格为 100 ,销售成本为 70 ;该批商品已于 11 月份确认收入,但款项尚未收到,且未坏账准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第 1 ~ 3 题。 <1> 、根据上述资料(1)、(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