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工商银行建国路支行主要经营存贷款业务,并提供其他金融服务,2014年二季度发生了以下几笔业务: (1)“其他贷款利息收入”170,其中“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人”账户反映往来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32。 (2)2014年4月1日,以银行存款400向甲公司投资。协议规定,甲公司每年向该金融机构支付固定利润12,每季度末支付3,本季度末尚未收到甲公司应支付的固定利润。 (3)本期销售账单凭证、支票等取得收入5,收到乙公司委托放贷手续费收入8(本期取得委托放贷利息收入80,手续费按利息收入的10%计算)。 (4)本期实际收到的结算罚息收入20;发生出纳长款1.5。 (5)该金融机构兼营金银业务,本期取得购销差价收入20。 (6)本期销售上期购进的债券和股票:债券购进原值20,另外支付购进时手续费、税金0.50,销售债券收入25,其中已经扣除销售时发生的税费0.80;股票购进原值60,其中包含购进环节手续费、税金0.50,销售股票收入55,另外支付销售税费0.45。 要求:假设以上所有收入均分开核算,作为注册税务师,请分析计算该金融企业二季度应纳营业税额,并说明具体的税法规定。(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按5%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