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江西省婺源县的一个农民,2009年10月1日,为其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其时72岁,该人寿保险的保障范围为20-70岁,为了能够获得保险,在投保单中写明其母65岁。保险合同同时写明:保险合同成立时间:2009年10月2日,保险合同生效时间:2009年10月3日零时,受益人为本人。但收到保险单时,时间已是2009年10月5日。请根据下列情况回答问题。 假设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询问的年龄,某告知其母亲72岁,但代理人坚持将的年龄写为65岁,并告诉,这样可以获得保险,并保险费。假设2011年3月,身故,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则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