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6年1月10日,自然人甲为创业需要,与自然人乙订立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当日交付。2016年1月12日,双方就甲自有的M商品房又订立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约定:如甲按期偿还对乙的100万元借款,则本合同不履行;如甲到期未能偿还对乙的借款,则该借款变成购房款,甲应向乙转移该房屋所有权;合同订立后,该房屋仍由甲占有使用。 2016年1月15日,甲用该笔借款设立了S个人独资企业。为扩大经营规模,S企业向丙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1年,此提供保证担保,未约定保证方式;戊以一辆高级轿车为质押并交付,但后要求,丙让戊取回使用,戊又私自将该车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己,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2016年2月10日,甲因资金需求,瞒着M房屋出卖给了,并告知其已与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一事。2016年3月10日,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完变更登记,但因自3月12日出国访学,为期4个月,双方约定回国后交付房屋。 2016年3月15日,甲未经同意将M房屋出租给知悉其卖房给一事的,租期2个月,月租金5000元。2016年5月16日,甲从处收回房屋的当日,因雷电引发火灾,房屋严重毁损。根据甲卖房前与某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甲为被保险人),某保险公司应支付房屋火灾保险金5万元。2016年7月13日,回国,甲将房屋交付给了。 2017年1月16日,甲未能按期偿还对乙的100万元借款,S企业也未能按期偿还对丙的200万元借款,现均催要。 问题: 1.就甲对乙的100万元借款,如乙未起诉甲履行借款合同,而是起诉甲履行买卖合同,处理?。 2.就S企业对丙的200万元借款,甲、丁、戊各应承担何种责任?为什么? 3.甲、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为什么? 4.谁有权收取M房屋2个月的租金?为什么? 5.谁应承担M房屋火灾损失?为什么? 6.谁有权享有M房屋火灾损失的保险金请求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