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的基本生产车间生产A、B、C三种产品,其工时定额为:A产品15分钟,B产品18分钟,C产品12分钟;本月产量为:A产品14000件,B产品10000件,C产品13500件。本月该企业工资总额为:基本生产车间工人计时工资23000元,管理人员工资1500元;辅助车间(锅炉)工人工资2800元,管理人员工资1200元,企业管理人员工资2600元。 要求: (1)按定额工时比例将基本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在A、B、C三种产品间分配。 (2)编制工资费用分配的会计分录。 (3)按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辅助车间的制造费用不通过“制造费用”账户核算)(分录列示到明细账户及 成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