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名度,高美誉度。(象限I)这是理想的组织形象。处于最佳的公共关系状态,但认知度越高,美誉度的压力就越大。
B.
高美誉度,低知名度。(象限II)组织的公共关系处于较为稳定、安全的一种状态,公共关系工作的重点是在维持美誉度的基础上提高认知度,扩大其美誉度的社会影响面。
C.
低知名度,低美誉度。(象限III)组织的公共关系处于不良状态,既没有名气,公众评价也不好,认知度低,负面作用相对比较小。公共关系传播工作应该保持低姿态,甚至从“零”开始。
D.
低美誉度,名度。(象限IV)处在这种状况的组织形象极为不利,组织的公共关系处于“臭名远扬”的恶劣状态:不仅信誉差,而且知之者甚众。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应该设法降低已经享有的负面知名度,再努力挽救信誉,或者大刀阔斧地改善信誉,将坏名声迅速转变为好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