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于考试作弊,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 A. 桌内、座位旁有翻开的或试卷下面垫有与考试内容有、笔记、讲义、复习提纲等物品者; B. 利用文具盒、衣物或其他用品夹带与考试内容有笔记、复习提纲、纸条者; C. 在桌面、墙壁上、身上等处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内容者; D.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资料者; E. .以各种方式在考场内传递有关考试内容的信息(如:传递与考试内容有纸条,或进行与考试内容有交谈话,或打手势对照答案等)、开卷考试中双方交换书、笔记本或有关考试的资料者; F.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或使用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