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假定2014年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房屋出租收入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6万元,接受捐赠所得420万元; (2)取得房屋转让收入1000万元,相关的转让成本及费用等480万元; (3)产品销售成本670.2万元,房屋出租成本6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管理费用中有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5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240万元,其中,广告和业务宣传费80万元; (6)发生财务费用44.8万元,其中有一年期银行贷款200万元,全部用于在建工程的建设,一年内支付此笔利息8万元; (7)营业税金及附加75万元,实际缴纳的增值税30万元; (8)营业外支出额125万元,其中:向工商银行贷款到期无力偿还,被银行加收罚息3万元;税款滞纳金1万元;环保部门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款120万元; (9)上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有4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假定不考虑摊销费用的扣除,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企业2014年应当缴纳的所得税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