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B.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C.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D.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在公司解散后,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