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工作,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对优抚安置对象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提供服务的特殊社会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并努力做好的一项工作。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政权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社会稳定、广大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做好这项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优抚安置对象大都当过兵、服过役,有的还打过仗,有功于国家和人民,应当得到特殊的优待优惠和关怀照顾。2006年中央财政下拨优抚安置事业经费220多亿元,比“十五”初期增加了170多亿元,增幅达340%。为建立维护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交接工作办法》、《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法规,并完善了与之相配套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军休干部医疗住房交通保障、军人及其家属涉法问题等40多个具体政策规定,基本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防建设相协调、与法律法规相衔接的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法规体系,有效保障了优抚安置对象的生产生活。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问题 1.结合以上材料,请解释优抚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2.结合以上材料,请解释安置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