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 2017年5月1日上午,家住××省××市的乘坐××省青年旅行社的大巴汽车外出旅游。当该车行至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门口时,因该车司机违章接手机,注意力不集中,导致该汽车撞在路边停车卸货的一辆“北京”牌车上,乘客摔倒,经医院骨科诊断为“右小腿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期间共花去住院费、治疗费19800元,因不能上班被其工作单位(某市自来水公司)扣除工资、奖金共计6500元,其子小虎因护理父亲,被工作单位扣除工资、奖金计4000元,在住院期间因接待前来探望的亲朋好友花去饭费1600元。由于××省青年旅行社将责任推到“北京”牌车上,拒不对进行赔偿,认为××省青年旅行社全责,一纸诉状诉至法院。 ,男,48岁,汉族,××市人,××市自来水公司工程师,家住××市桥东区二道街5号、联系方式135669230×× ××省青年旅行社,地址为××市裕华区滦城道口8号,总经理,男,36岁、联系方式136453221××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住院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共计303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