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住3个月,部分业主投诉:①部分墙体渗漏;②供暖不足;③物业配套不完善;④安全防范管理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业主在多次找物业公司及开发商反映和协商未果后,决定: (1)以互相选举的方式组建临时业主委员会,经临时业主委员会开会通过,决定号召全体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 (2)业主委员会决定解除与现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另选聘新物业服务公司。 (3)通过新闻媒体,使事件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强烈反响,部分业主还围堵了物业管理处办公室。 问题 1.针对供暖不足,如果是供暖系统本身的问题,该物业公司解决? 2.分别指出业主投诉问题①、③、④的解决办法。 3.物业管理人接到投诉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4.业主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的做法是否正确?临时业主委员会通过的拒缴物业服务费的决定是否合法? 5.上述(2)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6.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除《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应有的权利义务之外,业主委员会还有哪些权利义务? 7.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