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对某国有中型企业2013年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经核实以下情况并根据会计有关规定予以指正,要求限期改正: (1)3月该厂精简机构将财务科撤并到综合办公室,由厂办主任兼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一直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2)原财务人员保留了三人为专职会计人员,并直属于领导; (3)由出纳兼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并兼记固定资产明细账; (4)原工资核算岗的往设备科,其工作交给,由人事科科长监交,后来发现由于自己疏忽,移交的资料有短缺的问题; (5)该厂收到的一张由开具的销售发票金额数字有更改,但更改处已加盖公章,经核实金额数字与事实相符。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各题。 下列说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