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某业主拟开发建设—工程项目,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进行投保。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飓风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如下: (1)遭飓风袭击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已建分部工程遭受不同程度破坏,损失计22万元,应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施工单位进场的正在使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6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4)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有几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4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 (5)因大风造成现场停工6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6天。 (6)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8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 此次飓风袭击的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5日,施工单位于9月20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并于10月11日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详细资料。11月12日,监理工程师对上述报告与资料予以答复。 【问题】 1.施工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提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以及监理工程师答复的时间是否妥当? 2.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哪些工作? 3.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