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家电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发生的与职工薪酬有业务如下: 8月8日,将自产的一批液晶电视机作为福利发放给企业管理人员。该批液晶电视机的成本为80万元,已存货跌价准备5万元,市场售价为78万元。此项业务按税法规定职工个人所得税1万元。甲公司将液晶电视发放给企业职工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 A. 借:应付职工薪酬 90.48 贷:主营业务收入 7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48 B.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C. 借:存货跌价准备 5 贷:主营业务成本 5 D. 借:其他应收款 1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