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资贸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7月发生下列业务:将上月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账面成本67800元)用于企业在建工程;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345000元,货款本月支付90%;本月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上月购进的材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为960000元,本月实际收到货款200000元,合同规定本月应收货款为320000元;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规定,本月收取定金30000元,货物将于8月20日发出。购销货物适用税率均为17%,本月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本月该企业增值税(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