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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描述: 1993年30号文件最早推出经济适用房概念,那里面使用的是“经济实用”。提出完整的政策主张的是1994年43号文,然后1998年23号文明确确定了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按收入分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在当时的背景下, 该政策 担负了扩大内需和拉动经济增长的使命,所以这个政策的目标比较宽泛,并不是很具体。从 1994年提出这个概念,同年建设部发出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一直到2004年管理办法没有什么变化,基本的政策要点就是行政划拨土地,招标建设,限制建筑标准,限制价格,限制交易,限制对象。2004年的管理办法在具体操作上更加规范了,但是在整个文件里面找不到政策对象。到目前为止,经济适用房政策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从1998年完整地提出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和廉租房的体系以来,经济适用房到底有多少供给社会? 现在很多人都认为经济适用房是由房地产商开发提供的经济适用房,但是事实上经济适用房的供给渠道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集资合作建房、单位自建房。从 1998年到2004 年下达了七批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而这个建设计划不包括集资合作建房,主要是享受优惠政策,计划面积达到10.47亿平方米,相当于全国新建住房的32%,但是完成计划的面积只有4.77亿平方米,而集资合作建房单位自用土地建设和项目自带住宅约有11亿平方米。由于城市管理等制度因素,特别是自用地的枯竭,我们估计在大中城市集资合作建房的比例会越来越少。但是在一些地级城市,已经明确下文禁止集资合作建房。所以,从整个供给交易方式来看,在经济适用房的供给这个体系下,这个供给量将会越来越多的倾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经济适用房。REICO工作室委托专业调查公司对北京、西安、太原三个城市做了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经济适用房主要满足了中等偏上家庭的需要,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所占比例并不高。三个城市经济适用房自用率平均达到70.29%,其中北京市达到51.34%,西安达到92.1%,太原达到80.25%。受访业主的家庭收入分布包括从最低收入家庭到高收入家庭在内的各个分组的家庭,北京市受访业主中属于较高收入以下的家庭占58.4%,属于较低收入的和低收入的家庭占22.3%,属于高收入的家庭 占25.8%。从三个城市房屋情况看,建筑面积为60-90平方米,但是三个城市有1/3以上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实际购买者对房屋总体房价、使用面积、户型结构和地理位置的评价基本满意,但有大约80%的经济适用房业主认为经济适用房政策没有达到目的,并且普遍提出,真正的低收入者还是买不起经济适用房。 问题:1.博士将政策评估模式分为三种,分别是什么? 2.评估本案例经济适用房政策是否达成其目标,为什么? 3.通过本案例, 说明我国政策评估的现状。 4 .通过对本案例经济适用房的评估,你何有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