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双重领导情形,规定党组织应当根据事项性质和内容向负有主要领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同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党组织,特殊情况下除外。
B.
是归口领导.管理情形,规定接受归口领导.管理的单位党组织,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的领导,向其请示报告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归口领导.管理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
C.
归口指导.协调或者监督情形,规定相关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一般应当抄送负有指导.协调或者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
D.
联合情形,规定多个党组织就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重大事项向共同上级党组织联合请示报告的,应当明确牵头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