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5 年10月,卡尔马克思告别了自己的双亲,到波恩大学去攻读法律。马克思的父亲是律师,选择专业和大学,很大程度上马克思听从了父亲的意愿。1836年10月,马克思转学到柏林大学。在这个时期,马克思认为如果要想学好法学,必须先要学好哲学,很快他便投入到学术学习中。 当时德国的哲学是与这几个名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康德、费希特、黑格尔,早期的家庭教育使得马克思天然的倾向于康德和费希特的那种理想主义。但当时占据主导地位的,是黑格尔哲学。 对哲学通宵达旦的研究和殚尽竭虑地探索,使马克思感到身体不适。他到柏林郊区的施特拉劳休养。在这里,马克思在他的法学老师的指点下重新读了黑格尔的著作。新世界的大门向马克思敞开了,他从理想主义转向了黑格尔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正是在批判和继承黑格尔哲学的基础之上完成的。 在此期间,马克思逐渐形成自己的学术研究态度:决不允许一知半解,而是要透彻深入地了解研究对象的一切方面,直到把一切有关的内在联系弄清为止;对于自己在研究中所得出的结论,要以无情的自我批判精神去反复考察,决不能草率了事。这种严谨的治学方法和态度,对马克思一生的研究产生了影响。 在柏林大学的第四年,马克思开始专心研究古希腊哲学,他全面研究了伊壁鸠鲁学派、斯多葛学派和怀疑学派的学说,并做了10的读书笔记。1840年到1841年,马克思创作了题为《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的博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