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某国企职工,其有一子,现已就读某中学。2014年9月,儿子在课间到学校内部的小卖部买东西,刚走到小卖部门口,被两名非本校的成年男子截住,索要钱财。儿子虽然年幼,但性格,硬是不给。结果被这两名男子殴打至轻微伤。当时正处课间,有同学见状报告学校,可校方未采取任何措施制止。反而在事后要追究儿子的责任,要给其处分,理由是儿子违反校规,和社会人员交往甚多,有损学校形象,影响其他同学。现在这两名男子已不知所踪,为儿子看病医药费等相关费用数千,想找学校索赔。学校始终坚持该起事件与学校无关,儿子自行负责。问那些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