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长城公司为上市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 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期末原材料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每月月末按 原材料品种存货跌价准备。 2003年12月31日,该公司部分原材料情况如下表: 金额 品N’ 计划成本 实际成本 可变现净值 甲材料 100000 105 000 84000 乙材料 160000 150 000 120000 该公司2004年1月份和2月份有材料和乙材料收发的资料如下: (1)1月lO日购入甲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 2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另需支付外地运费8000元,装卸费1560元。按照 税法有关规定,支付的外地运费可按7%的扣除率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关款项已 通过银行存款支付;该批材料的计划成本为2 10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2)1月份领用甲材料的计划成本为200 000元,其中:基本生产车间生产领 用150 000元,基本生产车间管理部门领用20 000元,辅助生产车间领用20 000元, 公司管理部门领用1000元,在建工程领用9000元。 (3)1月份乙材料没有发生收、发、领用业务。 (4)1月31日,甲材料和乙材料的可变现净值分别89 136元和120 000元。 (5)2月1日,与华山公司签订协议,长城公司以库存甲材料的50%偿还所欠 华山公司的全部债务,债务账面价值为60 000元,假定甲材料的计税价格等于其账 面价值。 (6)2月2日,长城公司用全部库存乙材料从黄河公司换入设备一台,并用银 行存款支付补价5000元,乙材料的计税价格为120 000元。黄河公司换出设备的账 面原价为300 000元,已提折旧150 000元,已提减值准备10 000元,该设备的公允 价值为l 25 000元,换入乙材料仍作为材料使用。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根据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85、2004年1月10日,长城公司购入甲材料的会计分录是( )。
A.
借:物资采购——甲材料 209 000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560 贷:银行存款 243 560
B.
借:物资采购——甲材料 200000 管理费用 9560 .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000 贷:银行存款 243 560
C.
借:原材料——甲材料 209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000 贷:银行存款 243 560
D.
借:原材料一甲材料 200 000 管理费用 956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000 贷:银行存款 243 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