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司于2006年12月31日从甲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一套不需安装的设备,有关资料如下:起租日为2006年12月31日,租赁期从2006年12月31日到2009年12月31日,共3年;租赁公司购置设备的成本为1000000元,已提取折旧250000元,公允价值760000元;每年年末支付租金250000元,资产余值为150000元,三公司担保余额100000元,三公司初始直接费用20000元。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3年,按年数总和法折旧。假定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均未发生变化,出租人内含利率为6%。2009年12月31日,租赁期满,该设备归还租赁公司。 要求:(1)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并编制固定资产入账的会计分录。 (2)编制支付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分录。 (3)编制未确认融资费用分配表。 (4)编制每年支付租金、确认融资费用及折旧的会计分录。 (5)编制租赁期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