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 (1)向农民收购大麦10吨,开具的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验收后送另一食品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膨化食品,支付加工费价税合计6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从县城工具厂(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小工具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为3605元。 (3)生产淀粉10吨,销售9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1000元,将1吨淀粉发给职工做福利。 (4)生产夹心饼干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100000元。 (5)上月向农民收购的小米因保管不善霉烂,账面成本4536元(含运费186元)。 (6)当月转让2009年购进的设备一台,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食品厂当期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 (2)该食品厂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3)该食品厂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该食品厂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