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x16年1月1日,公司将其生产的一套设备销售给B公司,设备生产成本为250 000元,售价为3 6 0 0 0 0 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57 600元。根据合同约定,设备全部价款(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支付一次,分3次付清。公司按收款进度为B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设备的现销价格为315 000元,公司判断该项分期收款销售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要求:作出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下列会计处理: (1) 计算确定实际利率(现值系数请自己)。 (2) 计算融资收益。 (3) 采用实际利率法编制融资收益分配表(表式参见主教材)。 (4) 编制发出商品并确认销售收人、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5) 编制各年年末收取合同款并分配融资收益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