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定点零售药店不能销售和摆放除了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其他商品,应分柜摆放和标示医保处方药、医保非处方药、医保中药饮片、自费药、自费医疗器械
B.
定点零售药店应按社会医疗保险规定,配备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监督系统,提供准确的药品通用名、正式品名、剂型、规格、价格等信息
C.
定点零售药店在营业时间内,应有至少两名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含西药师、中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提供在岗在职服务
D.
对不熟悉和不遵守深圳市医保药品、医保药店政策、药品限价政策、协议书内容的人员,定点零售药店、药店上级公司不应给予其上岗为参保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