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公司购买CAT3208型挖掘机5台,每台40万元,共计20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公司公司付款100万元,余款自挖掘机交付之后每月5日前支付10万元,10个月付清;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货款付清之前,乙公司保留该5台挖掘机的所有权。乙公司在收到100万元货款后3日内交付挖掘机。 甲公司支付100万元货款,乙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向甲公司交付挖掘机时,因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及履行费用负担,双方发生争议。在争议未决的情况下,乙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挖掘机送到甲公司,为此支付运费1万元。 在乙公司保留挖掘机所有权期间,发生以下事实:(1)甲公司发现一台挖掘机有重大质量问题,无法使用;(2)一台挖掘机因被突发洪水浸泡受损,送丙修理厂修理,因未支付修理费而被丙修理厂扣留;(3)甲公司将一台挖掘机出租给丁公司,租期3个月,获得租金10万元;(4)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支付货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确定该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可否因1台挖掘机的质量问题而解除5台挖掘机的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3)在乙公司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挖掘机因洪水所受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4)如丙修理厂不知保留所有权的事实,丙修理厂能否对挖掘机行使留置权?并说明理由。 (5)在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付款的情况下,乙公司能否要求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6)在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付款的情况下,乙公司享有什么权利?并说明理由。 (7)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甲公司是否有权收取租金?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