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6月30日 ,三亚公司应付职工薪酬86万元。其中产品生产人员工资为5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为12万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为8万元,销售人员工资为4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为12万元。 要求:编制下列有关会计分录 (1)确认职工工资; (2)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比例为11%,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10%; (3)按应付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提取企业承担的“五险一金” (其中社会保险费的提取比例为3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10%); (4)按应付工资总额的2%提取工会经费和1.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 (5)按应付工资总额的10%提取职工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