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禾酒业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设有生产、两个基本生产车间生产散装白酒和瓶装白酒,另有一个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提供机修动力服务。企业产成品以高粱、玉米等为原材料,其流转税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所得税每季按实际经营情况预交,税率为33%。注册税务师于2005年4月12日受企业委托对该企业本年度第一季度所得税及流转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查,审查要求: (1) 根据所给资料顺序扼要指出纳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作相关的调账处理; (2) 正确计算企业第一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和应补缴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并作相关计提、补缴税款的会计处理(列出计算过程,计算过程及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单位:元)。 1. 1.有关核算资料 (1) 1月4日3号凭证,销售瓶装白酒3000箱,各款项合计352000元,其中:瓶装白酒每箱(5斤)100元,共回价款300000元,增值税51000元,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1000元为收取的装卸搬运费,企业开具收款收据,款项已全部收回,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352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瓶装酒 3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 其他应付款 1000 (2) 1月20日60-1号凭证,外购封口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0元,增值税款34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低值易耗品——封口机 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 贷:银行存款 2340 60-2号凭证,车间领用封口机,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待摊费用 2000 贷:低值易耗品 2000 借:制造费用 200 贷:待摊费用 200 经注册税务师进一步审核,2.3月企业各摊销封口机200元,一季度末该待摊费用明细账账面余额1400元。 (3) 2月18日50号凭证,直接收购旧酒瓶,支付货款8000元,填开本企业废品收购凭证,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包装物——白酒瓶 7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0 贷:现金 8000 (4) 2月26日280号凭证,企业用散装白酒(2000斤)含税售价35100元,成本价20000元与农场兑换玉米,双方互开普通发票,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玉米 31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900 贷:自制半成品——散装白酒 35100 (5) 3月2日2号凭证,外购钢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率17%,税额17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钢板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6) 3月6日12号凭证,辅助车间领用钢板试生产儿童滑梯5台,准备对外销售,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50000 贷:原材料——钢板 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