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公司以每件 25 美元 FOBC2% 上海的价格出口一批货物到鹿特丹,总共 2850 件,总重量为 45.50 公吨,总体积为 25.56 立方米。 船公司装了一个 20 英尺和两个 40 英尺的集装箱,从上海装船、在香港转船运至鹿特丹。运费的计算标准为 W/M , 8 级货,每运费吨 100 美元。从上海至鹿特丹的直达通过香港转船分别为 USD1650/20 ’, USD3015/40 ’和 USD2150/20 ’, USD3950/40 ’,装箱为 USD120/20 ’, USD240/40 ’。该批货物的国内进货价为每件 160 元人民币 ( 含 16% 增值税 ) ,进货环节的额定费用率为进货价的 5% ,出口退税率为 9% ,签约当天的外江牌价为 1 美元 =6.30 元人民币。试计算 : (1) 该批货物的总运费为多少美元 ? (2) 每件货物的出口总成本为多少元人民币 ? (3) 该批货物的出口換汇成本为多少元人民币? (4) 该批货物是否盈利 ? 盈利额为多少? (5) 若要盈利额为 30000 元人民币,应如何调整对外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