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在吸取了人类思想史上一切优秀的文化成果,特别是吸收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合理内核,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人的本质的科学论断。他认为在考察人的本质、理解人时,“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3页)。这样,就将人不仅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是社会存在物。“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宗教把人的本质变成了幻想的现实性,因为人的本质没有真实的现实性。人并不是抽象地栖息在世界以外的东西。人就是人韵世界,就是国家,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52页)最后,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得出了人的本质的科学论断:“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6页)这一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问题的经典表述既是对人的本质的科学论断,也为考察人的本质提供了科学的思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