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甲公司决定将其研制的X型空气压缩机(简称“X机”)投入市场。为此,该公司在申请并取得专利后,积极开展市场营销,获得一批定单。同时,甲公司对X机的设计图纸和工艺参数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同年12月,甲公司与乙机械厂签订合同,约定由按照甲公司提供的图纸和工艺参数生产X机,并对甲公司提供的所有技术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003年8月,丙公司公司购买一套X机。随后,丙公司聘请技术人员,对X机进行解析、实测,按所得数据绘制了图纸。2004年5月,丙公司使用甲公司X机产品说明书原文,印刷“Y型空气压缩机”产品说明书并用于推销。同年11月,丙公司与签订了承揽合同。2005年4月,甲公司得知为丙公司制造与X机相同产品的事实后,以丙公司和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证据证明:为丙公司制造的产品与甲公司的X机完全相同。丙公司自行绘制的图纸存在严重技术缺陷。生产线上使用的有丙公司签章的图纸中,一部分是甲公司向提供的图纸的复印件。请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的哪些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 (2)本案中的哪些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3)之间在行为责任方面关系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