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估企业为一拟上市的酒店,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12月31日,该酒店2003年的财务状况详见2003年利润表。经评估人员深入调查得知,2003年因为“”原因被评估企业2003年实际收支并不正常,有关财务数据如下: (1)由于“”原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损失约40%; (2)根据历史数据分析,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约占主营业务收人的50%; (3)根据历史数据分析,公司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55%; (4)公司的其他业务利润为零; (5)公司的营业费用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 (6)公司的管理费用约占主营业务收人的5%; (7)公司的财务费用(全部为利息支出)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0%,其中长期负债利息占利息支出的80%; (8)公司无投资收益; (9)因“”公司收到补贴收入(退税收入)30; (10)因“”公司营业外支出15。 2003年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行 本年累计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1 1 000 000.00 减:主营业务成本 3 550 000.0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 55 000.00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 395 000.00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 减:营业费用 8 80 000.00 管理费用 9 100 000.00 财务费用 10 80 000.00 其中:利息支出 11 80 00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 135 000.00 加:投资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14 补贴收入 15 300 000.00 营业外收入 16 减:营业外支出 17 150 00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 285 000.00 减: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33%) 19 94 050.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 190 950.00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选取了同行业若干上市公司作为参照物并经综合分析,得到一组价值比率:(1)市盈率为l0;(2)每股市价与每股无负债净利润的比率为7;(3)每股市价与每股主营业务利润的比率为3.8。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运用市场法评估该酒店评估价值(须做平均值的,均以算术平均数为准,运算中以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